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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河北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生态环境监测专业委员会专家库”的通知

来源:发布时间:2025.04.16阅读量:428

冀环协〔2025〕32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宗旨,提升我省环境监测领域的专业水平和科学决策能力,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监测工作中的技术支撑、政策咨询和专业评审等重要作用。河北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生态环境监测专业委员会依据“2025年度第一次工作会议”议定事项,经专委会成员讨论、研究,决定成立“河北省环境监测专业委员会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作用

(一)关注行业发展及相关行业政策;

(二)对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可辅助其开展相关工作;

(三)帮扶需进行环境检测的企业和会员单位,可为其提供专家支撑;

(四)其他需要专家参与的工作。

二、专家的筛选与变更

申请入库专家需按时按要求申报,经筛选后进入专家库。专家库每3年调整一次。信息变更仅在每年新专家征聘期间进行。

三、专家库申报条件

(一)政治素质过硬,自觉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廉洁自律,乐于奉献;

(二)在相关专业领域工作8年以上,具备相关行业高级职称,熟悉掌握环境检测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及技术规范和标准;

(三)大学本科(含)以上相关专业学历,及相关专业副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在35岁至65岁之间;

(四)熟悉行业发展方向和动态,熟悉相关的技术操作水平和理论知识,具备坚实的专业基础知识,有较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

(五)关心支持协会工作,积极参加协会和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相关活动。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

1、《河北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环境监测专业委员会专家库申报表》(见附表1);

2、个人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

3、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4、履历等从业证明材料。

(二)申报程序

1、专家库成员的推荐采取单位和个人两种方式。单位推荐的,应事先征得被推荐人同意;个人申报的,应经所在单位或推荐单位的同意;

2、申请单位或个人需按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3、经严格筛选后,入选结果将在河北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公布。

(三)申报时间

请申报单位或个人于2025年6月15日前将相关材料邮寄或送至河北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河北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联 系 人:兰亭遇 15333115000

河北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生态环境监测专业委员会

联 系 人:赵子兵 15131610360

电子邮箱:hbhbjcz@126.com

邮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东路88号卓达中苑A座1214室

 

附    件:《河北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环境监测专业委员会专家库申请表》

 

河北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生态环境监测专业委员会

                                          2025年4月16日


  • 附件-专家库申请表.doc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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