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环协〔2026〕3号
各会员单位:
为搭建行业交流平台,激发行业创新活力,助力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河北省环保产业协会章程》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度河北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污染防治典型示范单位征集活动”。本次活动坚持“简化流程、注重实效、自愿参与”原则,不收取任何费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1、“2025年度河北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污染防治典型示范单位”征集活动仅限在河北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有效期内的的会员单位中开展;
2、从事环境污染治理相关业务的环保企业,包含环保工程、环保设备制造、环境监测、环境咨询、环保运维服务、资源循环利用等。
二、征集条件
1、在河北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连续从事环保相关产业活动3年以上;
2、企业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律和法规,信誉良好,无不良经营记录,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名录,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具备开展主营业务所需的基本资质或备案手续。
3、拥有与业务规模匹配的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职称以上人数不少于15人),具备开展业务所需的基础设备或技术能力,近3年服务客户无重大投诉纠纷。
4、近2年独立完成至少2个污染防治相关项目(不限合同金额),或服务企业累计不少于10家,项目验收合格或客户反馈良好。
5、支持省环保产业协会工作,按时交纳会费,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会议、培训、技术推广等活动,积极利用协会的期刊和网络平台宣传自身企业。
三、时间安排和征集程序
1、申报和受理。会员单位在2026年1月31日前报送申请材料;协会秘书处依据征集标准,于2026年2月6日前在会员群进行受理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组织评审,报会长办公会议核定。
2、决定和公示。协会将征集结果报理事会审议,2026年2月底前将理事会审议通过后的结果面向社会进行公示。
3、公布结果。2026年3月公布结果。
四、申报材料
1、填写《2025年度河北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污染防治典型示范单位申报表》,申报企业要如实、认真的填写表格,填报内容弄虚作假或没有按申报表要求填写者取消资格;
2、提供企业信用中国查询记录;
3、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2024年度和2025年度的企业资产负债、损益表的复印件;
5、提供近2年独立完成的至少2个污染防治相关项目合同复印件(不限合同金额),或不少于10家的服务合同复印件。
6、从事环保产品生产的企业资质证明复印件、环保产品、技术的说明资料及知识产权(鉴定或专利)、获奖或认定情况;
7、从事环境服务的企业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中国环境服务认证证书、环境工程设计证书、环境保护产品证书、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
8、有效期内会员证书复印件;
9、近两年所获得的国家级、省级荣誉证书复印件(如有时);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用A4纸打印,首页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邮箱)于2026年1月31日前报河北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申报表格电子版可从“河北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www.hb65.cn)—协会通知”中下载。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婧
联系电话:0311-68050659 15931066701
邮 箱:hbhbcy@126.com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西路88号卓达中苑商务A座1212室
附件:《2025年度河北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污染防治典型示范单位申报表》
河北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2026年1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