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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河北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水生态环境领域专家工作的通知

来源:发布时间:2026.01.13阅读量:37

冀环协〔2026〕5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服务政府、服务行业、服务企业”的宗旨,同时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水生态环境行业的作用。经河北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水生态环境专业委员会讨论,并通过表决,全票通过了成立“河北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水生态环境专业委员会专家库”的决定。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向各相关单位公开征集专家, 有志于推进环保产业发展且符合条件的个人均可报名。

二、入选专家库的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无管理部门处罚及相关失信记录。

(二)具有严谨的科学态度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秉公办事、公道正派、学风严谨。

(三)热心环保事业,熟悉本专业的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工艺规范和国内外最新发展状况,在同行专家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四)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具有较强专业知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人员。

(五)关心支持协会工作,积极参加协会和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相关活动。

(六)能认真履行职责,自觉遵守评审纪律。

(七)身体健康,热爱此项工作,能参与技术评审、咨询指导、现场检查、评估等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每年参加专委会活动频次需在80%以上。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入选专 家库。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的。

(3)有学术道德问题记录的。

(4)有不良社会信用记录的。

(5)曾被清退出专家库的。

(九)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长江学者”、国家杰青基金获得者;具有突出贡献并享受国务院或省特殊津贴的专家;博士生导师;具有特殊技能的专业人员、协会成员单位或者已有专家库内专家优先考虑。

三 、申报要求

( 一)申报材料

1、《河北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水生态环境专业委员会专家库申请表》(附件)。

2、身份证、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

(二)申报程序

1、自愿申报。申报采取个人自荐与单位推荐相结合的形式, 申报人认真填写信息表,连同所需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发送至环 保协会或专委会处。

2、汇总上报。专委会将申报材料进行汇总,报水委会会议审 定。

3.审定聘任。对申报人选进行审核、选用,符合条件的进入 专家库,并在协会网站上公示。

(三)申报时间

请于2026年1月31日前将相关材料邮寄至河北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或水专委会。

联系人:王梦璇、张洁娜

联系方式:0311-68050659/0311-83806119

邮箱:hbhbcy@126.com/ haiyingziyuan@163.com

河北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石家庄市槐安西路88号中苑商务 大厦A座1212室

水专委会地址:石家庄高新区裕华东路311号星际中心A 座1001室

 

附件:《河北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水生态环境专业委员会专家库申请表》

 

 

河北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2026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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